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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将年仅15岁女朋友,推荐给卖淫中介从事卖淫,嫖资二人一起花

2022-01-08| 发布者: 融汇网| 查看: 144| 评论: 3|来源:互联网

摘要: 男子将年仅15岁女朋友,推荐给卖淫中介从事卖淫工作,嫖资二人一起花费。1995年出生的罗某某,只有初中文化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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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将年仅15岁女朋友,推荐给卖淫中介从事卖淫工作,嫖资二人一起花费。1995年出生的罗某某,只有初中文化,他认识了年仅15岁的蔡某某,二人很快成了男女朋友关系。

罗某某没有固定职业,二人没有经济来源。2020年11月上旬,为了赚钱,罗某某将女朋友蔡某某推荐给卖淫中介冯某某从事卖淫,每次都是由嫖客联系冯某某,冯某某给嫖客介绍选中蔡某某后,谈好价钱就将酒店房间通过微信发给冯某某。

之后冯某某使用微信联系蔡某某去到所开的房间进行卖淫,蔡某某让嫖客扫冯某某或罗某某的二维码支付嫖资。如果扫罗某某的二维码支付嫖资,事后蔡某某通知罗某某收款,并将提成通过罗某某的微信转账给冯某某。

冯某某一共给蔡某某介绍成功了五次,共得嫖资6380元,冯某某从中提成1880元,其余钱款罗某某与蔡某某一起花费嫖资。

本案的法律问题,冯某某、罗某某、蔡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,应当怎么处罚?

释案说法,冯某某、罗某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。

介绍卖淫罪指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。介绍,一般是指在卖淫者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,勾通撮合,使他人卖淫得以实现的行为。

蔡某某有意卖淫后,罗某某将蔡某某推荐给卖淫中介冯某某,冯某某通过罗某某给蔡某某介绍嫖客,二人在蔡某某与嫖客之间牵线搭桥,从而获取高额钱财。

冯某某、罗某某的行为构成介绍卖淫罪。根据法律规定,对该二人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蔡某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吗?蔡某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,但其行为属于卖淫行为,违反了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对其应给予治安处罚。

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:卖淫、嫖娼的,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。

对蔡某某最高可处15日拘留,并处罚款的处罚。

蔡某某案发时,只有15岁,正是上学学知识的好年龄,却走了犯法的道路,希望蔡某某能够接受教训,回归正常生活。

亲爱的读者朋友们,你们对于本案如何看待呢,冯某某、罗某某、蔡某某应该怎么量刑呢?欢迎在评论区留言、交流!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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